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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营销与网络炒作的区别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事件营销与网络炒作的区别

 

       很多企业(不限于B2C企业)只要听到“炒作”这两个字,莫不兴奋R04;不已,究其原因,多数是受到诸如“兽兽门、KAPPA门、芙蓉姐姐、凤姐”等事件的热捧其带来的超高ROI回报所致。许多传统的企业和纯粹的B2C企业,大家一起聚会许多朋友都会很有兴趣和我聊到这个话题,许多人经常问:“庄帅,身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高级专家和秀车网的市场总监,理论和实战经验是很丰富的,几时给大家总结总结“炒作”方面的内容?”今天在从上海前往北京的飞机上,利用等待飞机的时间进行这么一次总结,希望对同行们有些启发从而引发讨论或思考.

  在广告行业及公关行业,这样的炒作是视作“事件营销”来进行运作的,并且和品牌的推广紧密联系在一起,为品牌服务从而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应。2002年我在北京广告业为联通服务时,就亲自执行过多次的“事件营销”,当时是受到移动的“海难事件营销事件”的刺激而作,其中最为成功的是133手机邮箱突破300万用户的事件营销。可仔细进行分析和研究后可以发现,事件营销和现在的网络炒作无论在性质、目的、手法上是有许多区别的,这些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:

  1、事件营销更注重的是整个公司的品牌形象,不仅仅是为了获得眼球和媒体的持续报道,里面有个“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指标”,这个指标用来衡量广告或公关公司的服务是否合格;而炒作多数有各种各样的目的且多数集中在“个人行为”的炒作上,如“兽兽门”,整个的炒作过程是为了“北京车展”获得更高的模特出场收益而设计,手段仍然以XXX视频的方式来进行,只是这样的视频和对话记录是无从考证也无须考证,炒作的目的只有一个,制造出“中国第一车模”,从而为个人和机构取得更大的经济效应。后续的个人品牌建立则会通过专业的广告/公关公司重新建立:如签约代言网游、成为酷六网世界杯主持等。

  2、事件营销的成本比较高,传播范围有限,一般仅针对目标消费群;网络炒作的目标人群是所有网民,传播的范围越广越好。

  3、事件营销一切从产品和品牌出发,任何损害品牌形象的方式都是不被许可的,有着严格的标准;网络炒作多数以色情、恶俗等受争议的方式来进行,目的是为了达到口碑传播,而这些方式更容易获得口碑传播和公众议论。

  4、事件营销最终是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,从而带动品牌产品的销售;网络炒作一般是提高个人和机构的利益,不为商品服务。

  那这么说来,是不是事件营销很好而网络炒作不好?当然,不能如此就下断言。根据我的经验来看,这两者需要很好地结合,利用各自的特点为B2C企业和商品服务,可以达到较好的效果。这些实战方面的内容,稍后整理好会撰文和大家一起分享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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